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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褚静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1:22:58  浏览:890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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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汤旺河区人民法院 褚静

第一,两种行为所遭受危险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正当防卫只来源于人的不法侵害。第二,两种行为的适用条件不同。紧急避险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唯一办法适用的;而正当防卫则没有这个限制,只要在防卫限度以内,采取什么方法防卫都可以。第三,两种行为损害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一种和造成危险没有关系的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只限于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的损害。第四,对两种行为要求的必要限度不同。紧急避险行为的必要限度,是指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则限制得不是这么严格,它所造成的损害可以等于或大于所制止的损害,只要是为防卫不法侵害所必需,且双方相差不悬殊的均视为防卫不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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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十四家期货交易所:
为适应信息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建设的需要,提高计算机在证券期货业的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证券期货行业信息与技术标准,促进市场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充分流通,更好地为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中国证监会决定筹建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中国证监会领导、有关部室负责人,以及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确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并实施领导;
2.审议《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3.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的招标方案与投标方案;
4.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5.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合作关系。
二、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专家委员会
根据有关专业的需要,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专家小组。专家由中国证监会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讨论各阶段信息系统建设的方案;
2.鉴定、验收各子系统和数据库。
三、成立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中国证监会信息部。根据各子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
1.执行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
2.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各阶段系统方案论证;
3.起草各个子项目的基本方案和有关文件;
4.组织方案的实施;
5.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6.跟踪项目的全部开发过程,解决其间发生的各种问题;
7.向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汇报各阶段进展情况;
8.组织项目验收;
9.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10.汇总专家意见,协调项目各方关系。
四、召开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抓紧进行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拟定于1997年1~2季度间在京召开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动员;
2.通报中国证监会已进行的有关子系统和中央(统计)数据库建设的工作情况;
3.介绍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法;
4.讨论《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草案)》。
中国证监会领导、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中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以及部分证券公司的代表,将出席会议。




1997年3月13日

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3]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全市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新余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织领导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局、市统计局、市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副市长何萍高,副召集人为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其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柏华、市财政局局长欧阳嵩,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李福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科长肖永东为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科长为办公室成员。
(三)联系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
三、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立社区工作平台,大力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搞好再就业援助;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市委宣传部:加大再就业宣传报道力度,宣传中央和盛市促进就业的政策和部署、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措施,树立再就业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再就业工作的认识。
(三)市计委: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协调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合力;研究制定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
(四)市经贸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把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减员增效工作。
(五)市教育局: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在县(区)政府的统筹下,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将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以及高、初中等完成学历或职业教育的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的整体规划,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全市社会就业市场互相贯通。
(六)市监察局:加强对政府部门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不落实政策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纪律的行为依法、依纪查处。
(七)市民政局:妥善解决符合“低保”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的“低保”待遇。引导和促进符合“低保”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积极从事公益性劳动及社区服务活动,实现保障与促进就业的有机结合。
(八)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减免收费项目。
(九)市国资局:协助经贸委,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十)市建设局:提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经营场地安排;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十一)市统计局:适应社会经济组织多样化和就业形成多样化的新情况,建立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抽样调查为主的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完善有关评价指标。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十三)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及时了解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对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十四)市工商局: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户和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法规、政策和信息的咨询服务;要依法办理个体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
(十五)市编办:协调并督促各地尽快建立街道、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解决编制配备问题。
(十六)市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积极推动商品流通、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十七)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地方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观念,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办实事。
四、工作安排
(一)联席会议内容。总结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以联席会议名义下发,必要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再就业工作指标季度通报制度,由相关成员单位在每季度末的30日前报送有关统计数据,予以通报。分析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意见,整理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协商通气制度。联络员要及时沟通工作中的情况、问题,能协商解决的要及时协商解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络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协商通气会。
(四)信息反馈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保持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每月编辑一期《工作简报》,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每月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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